律师解析:
1.若真不知是
犯罪所得而掩饰、隐瞒,不构成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
此罪要求
主观故意,即明知是犯罪所得还进行
窝藏、转移等行为。
2.判断是否“明知”,不能只看嫌疑人供述,要结合案件客观情况。
像交易价格合理、流程正常等能证明不知情,就缺乏主观要件。
3.
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应配合调查,提供交易记录等
证据。
若被采取
强制措施,可委托律师作无罪辩护。
案情回顾:小许受小许委托保管一批货物,小许称货物是正常生意所得。小许保管一段时间后,警方找到小许,称这批货物是小许犯罪所得,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小许责任。小许坚称自己并不知情,双方就小许是否“明知”货物是犯罪所得产生争议。小许表示交易价格合理且交易流程正常,自己没有理由怀疑货物来源有问题。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等。本案中若小许确实对货物是犯罪所得不知情,则不构成此罪。
2、判断是否“明知”不能仅凭嫌疑人供述,需结合案件客观情况综合认定。小许交易价格合理、交易流程正常,有证据表明其没有认识到是犯罪所得,缺乏
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小许应积极配合
司法机关调查,提供交易记录等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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