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超三年,
债务人可拒绝履行。
2.诉讼时效有中断、中止情况。
中断是时效期内,因权利人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等,已过时效无效,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中止是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
不可抗力等无法
行权,时效暂停,原因消除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3.过了时效债权仍在,若债务人自愿履行,不能要回。
案情回顾:小许曾向小李借款5万元,并出具
借条。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还款。起初小李未
催款,三年多过去,小李突然要求小许还款。小许以已过三年诉讼时效为由,提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抗辩。但小李称期间曾向小许提出过履行请求,诉讼时效已中断,应重新计算。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许以已过三年时效抗辩符合基本法律规定。
2、若小李能证明在
诉讼时效期间向小许提出过履行请求,那么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已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即便真的过了诉讼时效,债权本身并不消灭,若小许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之后也不能以已过时效为由要求小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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