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结婚贷款在
离婚后的责任承担要分情况。
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都同意的,算
共同债务。
离婚时用
共同财产还,不够或财产分开的,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
2.若贷款是一方不合理开支,或未经对方同意经营且收益没用于共同生活,是
个人债务,由借钱方自己还。
3.实际中,要
收集证据证明
债务性质,防止承担不该承担的债务。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结婚后,小何以夫妻名义向
银行贷款。后来两人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这笔贷款的承担问题上产生争议。小何称贷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小丽则认为小何贷款未经自己同意,且未用于家庭,是小何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案情分析:1、判断该贷款责任承担需依据其性质。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贷款仅为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或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益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还款责任。本案中双方需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债务性质,以明确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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