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诉中,
拘传前不一定要先
传唤。
传唤是
司法机关通知
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没有强制性;
拘传则是强制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
2.对于不需要
逮捕、
拘留的嫌疑人,可传唤到指定地点讯问,但传唤并非拘传的必要步骤。
3.实践中,若嫌疑人抗拒、逃避侦查审判,或可能毁灭
证据等,不经过传唤也能直接拘传。
案情回顾:小何因涉嫌一起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未对其进行传唤的情况下,直接决定对他采取拘传措施。小何认为公安机关应先传唤他,不能直接拘传,对这一
强制措施提出异议,认为公安机关的做法违反程序。
案情分析:1、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
诉讼当事人到案的非强制性措施,而拘传是强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2、依据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在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抗拒、逃避侦查和审判,或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等情形,即便未经过传唤,也可直接适用拘传措施。所以公安机关对小何直接拘传的做法可能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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