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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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以及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等个人证件,都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因此,我国刑法对这些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处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及罚金。这些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严惩。

中国法律严惩伪造、变造或买卖国家机关文件、证明及印章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此类违法行为,刑法规定最高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加重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还损害其公信力。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执行权力的象征,也是国家信任度的体现。因此,伪造这些物品是违法的,应受到法律制裁。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视情节轻重分别惩处。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还损害其公信力。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执行权力的象征,也是国家信任度的体现。因此,伪造这些物品是违法的,应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