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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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诈骗案将视金额大小对涉案被告分别判处终身监禁、有期徒刑、拘役、管束及罚金,或没收财产。量刑标准以诈骗金额为依据,低于四千元仅受行政罚款,超过五千元则处拘役,万元以上则面临六个月至一年半的有期徒刑,每增一千元刑期增一月。本罪破坏公私财产权,构成要件为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公私财物。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需明知故犯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意图。

协助他人诈骗的定罪依据案情,从犯可从轻、减刑或赦免。 根据《关于诈骗案件的法律解释》,若明知是诈骗而提供帮助,将被视为团伙成员受审;若帮助转移、套现诈骗所得,则视为隐瞒犯罪所得,承担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