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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是到对方的身份证所在地起诉吗

时间:2025.06.20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063人
律师解析:
1.民事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到被告身份证登记地址的法院起诉
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地除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部分案件不适用此规则。
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能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侵权诉讼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3.起诉时不一定要去对方身份证所在地法院,要结合具体案件和法律规定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后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小朱欲起诉小李,小朱认为应到小李身份证登记地址所在地法院起诉,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但小李提出其已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应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应到被告住所地(身份证登记地址)法院起诉。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本案中小李若能证明其现居住地为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应为该地法院。
2、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地法院管辖。若双方有相关书面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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