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未成年人打死人,
赔偿责任通常由
监护人承担,
赔偿项目含
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等。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算6个月总额,死亡赔偿金按当地城乡居民收入标准计算。
2.若未成年人有
个人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齐。
3.若存在
共同侵权行为,其他共同侵权人及其监护人也需担责。
4.
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可协商、调解或通过
民事诉讼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未成年人,在一次冲突中与小胡等人共同将小李打死。小李
家属要求赔偿,小朱和小胡均为未成年人,小朱有一定个人财产,小胡没有个人财产。双方就赔偿
责任主体、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产生争议,小李家属希望获得足额赔偿,而小朱和小胡的监护人对赔偿金额和自身责任范围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打死人,赔偿责任一般由其监护人承担。本案中小朱和小胡作为未成年人实施
侵权行为,他们的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小朱有个人财产,应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赔偿;小胡无个人财产,则由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3、由于存在共同侵权行为,其他共同侵权人及其监护人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小朱和小胡的监护人应按责任比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4、赔偿可通过双方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确定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本案双方可通过这些途径解决赔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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