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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受损害法定护理费赔偿金额是多少

时间:2025.12.26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884人
律师解析:
1.人身损害法定护理费赔偿金额由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决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计算
无收入或雇护工,参考当地护工报酬标准。
3.护理人员一般为一人,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意见,可依此确定人数。
4.护理期限到受害人能自理为止;
残疾无法自理的,根据情况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5.具体赔偿金额结合实际,按证据和标准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人身受到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小朱家属聘请了护工进行护理,而对方认为护理人员过多且护理期限过长,不愿意承担全部护理费。小朱家属则坚称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都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支出赔偿护理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人身受损害法定护理费赔偿金额要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本案中聘请护工的情况,应按当地护工报酬标准计算。
2、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参照确定人数。小朱家属若能提供医疗机构关于护理人数的明确意见,其主张护理人员数量的要求合理。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小朱家属若能证明护理期限的合理性,其要求也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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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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