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抢夺罪和
抢劫罪是不同
罪名,通常抢夺不会因情节“加重”就变为抢劫,但特定情形会转化。
2.若犯抢夺罪后,为藏
赃物、拒抓捕或毁罪证,当场用
暴力或以暴力威胁,就按抢劫罪定罪。
3.判断抢夺是否转化,看有无特定行为而非情节加重。
没
暴力行为仍定抢夺罪,有转化情形则按抢劫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在商场外趁小丽不备,抢夺其手提包后逃跑。小丽立即呼喊并追赶小朱,小胡听到呼喊后帮忙一起追赶。小朱在被追上后,为了抗拒抓捕,对小胡当场使用暴力,将小胡打伤后逃脱。警方将小朱抓获后,对于其行为应认定为抢夺罪还是抢劫罪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抢夺行为不会单纯因情节“加重”就直接变为抢劫。若只是抢夺数额增大、次数增多等情节加重,未出现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情况,仍定抢夺罪。
2、根据《
刑法》规定,犯抢夺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
处罚。本案中小朱在抢夺小丽手提包后,为抗拒抓捕对小胡当场使用暴力,符合转化情形,应按抢劫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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