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院执行中能否执行配偶名下存款,分以下情况:
若为
夫妻共同债务,像为家庭生活、经营所负
债务,
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偿债,法院有权执行配偶名下存款。
若为
个人债务,一般不直接执行。
但能证明存款含
夫妻共同财产的,可执行负债方的份额,如婚后共同收入存入的存款,可执行一半。
执行前,法院会审查债务性质,执行配偶名下存款时,会按程序保障其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胡借款未还,小胡
起诉后
胜诉进入执行阶段。小朱名下无足够财产,执行法官发现小朱配偶小丽名下有存款。小朱称该借款是自己个人债务,不应执行小丽名下存款;而小胡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应执行小丽名下存款。双方就能否执行小丽名下存款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能否执行配偶名下存款需先确定债务性质。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法院有权执行配偶名下存款。
2、若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通常不应直接执行配偶名下存款。但如果能证明该存款中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法院可执行属于负债方的那部分财产份额。执行时,法院会先审查债务性质,确有必要执行配偶名下存款的,会遵循法定程序,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