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当事人完全不知情地帮助诈骗,主观无
犯罪故意,不构成
犯罪,不会被
判刑。
因为构成犯罪需主客观统一,主观要有故意或过失,客观要实施危害行为,不知情帮助不符
犯罪构成。
2.若在行为中应预见可能助骗,却因疏忽没预见,或已预见却轻信能避免,可能构成
过失犯罪。
不过诈骗罪一般要
主观故意,司法实践中过失通常不构成诈骗罪,但可能构成其他过失类犯罪,
量刑依具体
罪名和情节而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是朋友,小胡请求小朱帮忙转账一笔钱,小朱未多问便帮忙操作。后来警方调查发现,该笔转账是诈骗所得资金。小朱称自己毫不知情,以为只是普通转账。而警方认为小朱在转账时应尽到一定审查义务,有可能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是否构成犯罪需依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若小朱确实完全不知情,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客观上虽实施了转账行为,但不符合
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
2、若小朱在转账过程中,应当预见该行为可能会帮助诈骗,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导致帮助了诈骗活动,可能构成过失犯罪。不过诈骗罪一般要求主观故意,实践中小朱的过失通常不构成诈骗罪,但可能因具体情况构成其他过失类犯罪,量刑要结合具体罪名和情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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