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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数额的计算标准具体是哪些

时间:2025.06.17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1.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按实际使用数额算抢劫数额;
未使用则不计数额,依情节量刑
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达标准,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法定刑
2.抢劫存折、机动车辆,参照盗窃案件解释,按票面数额和案发利息或重置价格算。
3.抢劫违禁品又用于犯罪,抢劫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仅抢劫违禁品,按情节量刑,不计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预谋实施抢劫。他们在街头拦住小静,抢走其信用卡一张和存折一本。之后,小朱、小李使用该信用卡消费了5000元,但未使用存折里的钱。另外,他们还在另一次抢劫中从小胡处抢得一批毒品(违禁品),之后又将毒品贩卖。小静和小胡报警后,警方将小朱、小李抓获。小朱、小李认为存折未使用不应算入抢劫数额,且对毒品抢劫不应单独量刑。

案情分析:

1、对于抢劫信用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所以小朱、小李使用信用卡消费的5000元应计入抢劫数额。而存折虽被抢,但未实际使用,不计入抢劫数额。
2、小朱、小李抢劫毒品这一违禁品后又实施贩卖毒品犯罪,应以抢劫罪与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违禁品按情节轻重量刑,不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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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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