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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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这位朋友当初借钱的时候是不是在说谎或者藏着什么真相。如果他们就是捏造出来的理由,或者故意隐瞒了一些重要信息,而且借出去的钱也不少的话,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但是,如果这位朋友真的是因为需要用钱才向你借的,并且他自己也有能力还钱,只是故意拖着不还,那这种情况可能就只是普通的欠债纠纷,而不是刑事犯罪。

借贷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涉及到诈骗罪的范畴之中。然而,诈骗罪则通常理解为,行为人为达非法占有的自身利益,利用虚假陈述或重大真相之隐蔽手法,行骗于社会公众与私人财产之上者。若借款人通过欺骗性的手段从出借方手中获取了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便有可能触犯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大家都知道欠钱不还这种事情可不能算是诈骗。诈骗,就是那些人故意把自己的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而且还是用各种手法骗来别人的钱财。而欠债还不了的话,可能只是一般的财务问题,这就不完全符合诈骗犯罪的定义了。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诈骗罪得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成立,那就是非法占有目的和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如果只是简单地欠了别人的钱没还上,那就不太可能构成诈骗罪了。

关于朋友间借款而未偿还的问题,是否应当被视为诈骗行为,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若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故意掩盖真相等欺诈行为,同时所借款项数额较大,则有可能涉及到诈骗罪的范畴。然而,如若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所表述的信息均为真实,仅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期偿还债务,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定义。因此,是否构成诈骗罪,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定。

债务拖欠并不一定被认定构成欺诈犯罪。欺诈犯罪是指行为人存有非法占有的意图,采用编造虚假信息或谎称无辜的手法,从他人手中获取财务的行为。若债务人的确具有偿还能力,但是有意无意地拒绝履行偿还义务,此时他可能触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非欺诈犯罪。然而,如果债务人采取虚构事实或是掩盖真相的方式来规避还款责任,那么就有可能成为诈骗犯罪行为的实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