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民间借贷精选解答 > 民间借贷能否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民间借贷能否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时间:2025.06.16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314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若借贷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履行地,事后也没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时,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若原告是接受货币一方,原告住所地法院可能有管辖权
3.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也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特定情形下,民间借贷能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朋友关系,小朱借给小李一笔钱,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借款到期后,小李未按时还款,小朱多次催讨无果。小朱欲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小李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而小朱则主张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
2、由于小朱是接受货币一方,所以以小朱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小朱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此外,若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同样可由小朱住所地管辖。因此,本案小朱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