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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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通常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然后通过程序将其分为被执行人的部分权益。如果涉及房地产等不可分割的财产类型,可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公开拍卖等程序,实现其价值后,才能对被执行人的部分权益进行强制执行。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单独对外负债,通常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但是,如果法院认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就只能用负债方的个人财产来清偿。然而,如果负债是为了家庭生活等必要目的而产生,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或者该负债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法院可能会将其判定为共同债务,此时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债务可以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冻结和强制执行。例如,债务是用于家庭开支、共同产业等,且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从而执行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个人债务,且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明确的协议,那么可能只会执行欠款方的个人财产。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并确保债务的清偿是公平合理的。

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无法直接进行房屋拍卖。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拍卖,或者是为了偿还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发生。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决定拍卖,那么另一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夫妻共有的房产一般不能直接拍卖过户,需要双方都同意。要是有人擅自行动,就会侵犯到对方的权益。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说有一方要承担法院判定的共同债务,法院就可以依法拍卖共有房产,并且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