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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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那么容易。要是负债是因为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那就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家庭的日常需要,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目的的,那这笔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财产转移行为的性质婚内财产转移行为并非违法行为,但却构成了不当行为,无法上升至犯罪层面,然而这种行为在涉及到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进行分配时,通常会被视为过错方,从而面临着在财产分配上的损失或失去部分份额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利,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隐瞒对方而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会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债权仅属于某一方的私有财产。比如,在结婚之前,因为个人行为而产生的债权;或者在婚姻关系中,双方明确约定某项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仅归属于某一方。但是,如果在债权形成的时候,双方已经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该债权归属于某一方,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债权可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开销和必需的共同生活支出,如财务管理产生的债务。关键看债务是否服务于共同生活。非日常生活相关的个人债务,通常由借款人个人财产负责偿还,不视为共同债务。时间并非判定标准,而是债务实质目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