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章程是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时间:2025.06.15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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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变更
公司章程不一定要全体股东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则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实际操作里,
工商登记机关或许要求全体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但这不是
法律强制的。
3.部分股东不同意且拒签,只要达到法定表决权比例,章程变更仍合法有效。
不过,建议和不同意的股东好好沟通,避免
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小朱持股60%,小李和小胡分别持股20%。公司拟变更公司章程,小朱和小李同意变更并认为已达法定表决权比例可通过。但小胡不同意且拒绝签字,小朱和小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变更应有效,小胡则觉得未全体签字变更不合法。
案情分析:1、根据《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中,小朱和小李的表决权已超三分之二,即便小胡不同意且拒绝签字,章程变更依然合法有效。
2、工商
登记机关要求全体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并非法律强制要求。不过,为避免后续纠纷,小朱和小李应与小胡充分沟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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