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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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非法经营出版物,根据涉及金额、违法所得及经营数量,刑罚不同。小额罚款,较大额可能拘役,大额或数量多可能判有期徒刑。犯罪金额、违法所得或出版物数量每增加一定数额,刑期增加一个月。

非法经营出版物,根据涉及金额、违法所得及经营数量,刑罚不同。小额罚款,较大额可能拘役,大额或数量多可能判有期徒刑。犯罪金额、违法所得或出版物数量每增加一定数额,刑期增加一个月。

非法出版经营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果罪名不成立,则不会被判刑。对非法出版经营如何判刑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量刑标准: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片版物(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