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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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章搭建损坏财产,如果是违反人员不愿意将财产进行搬走而造成的损毁,那么强拆人员是不进行赔偿的。如果是因为在强拆人员的迫不及待在还没有搬走财产的期限之内进行强拆造成损毁的,需要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违法建筑强拆室内财产损坏找违法拆除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果在对建筑物进行拆除的情况下,导致财产受到一定损失的情况之下,是需要对他进行一定的赔偿的,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规定。

拆坏的合法建筑部分当事人就可以直接报警或者提起上诉索要赔偿。不管他是否是因为拆除违章建筑而不小心拆除了合法的建筑,只要是合法建筑被拆除,那么就可以直接报警,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为这个是违法的。

拆除违章建筑不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因为在刑法中也是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毁坏他人的公私财物,因为违章建筑不受到法律保护的范畴,所以说也是不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如果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也是会根据情节处以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的。

违章建筑被强拆,拆迁方不应该赔偿损失,对于违章建筑,拆迁方通知最后拆迁期限后,如果对方还不予拆除,则有拆迁方强制拆除,并且不给拆迁补偿。当然,如果拆迁过程中给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失,拆迁方应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