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中,若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支付方式有:
被告直接给原告。
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按文书金额给原告即可。
被告向法院缴纳。
被告按缴费通知,用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方式把钱交到指定账户,法院再退还原告预交费用。
若被告不主动支付,原告可在文书生效后
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小李承担。
判决生效后,小朱希望小李直接将受理费支付给自己,而小李则打算按法院缴费通知向法院缴纳。双方为此产生分歧,且小李迟迟未支付或缴纳,小朱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确定由被告承担时,有两种支付方式。被告既可以直接向原告支付,也可以向法院缴纳。本案中,小李有权利选择向法院缴纳的方式处理受理费。
2、若被告小李未主动支付或缴纳受理费,原告小朱可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
执行程序迫使小李支付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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