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监狱假释怎么搞出来的

监狱假释怎么搞出来的

时间:2025.06.1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391人
律师解析:
1.假释是对被判有期、无期徒刑罪犯,执行一定刑罚后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
罪犯要满足实质条件,即服刑时遵规守纪、接受改造、确有悔改且无再犯危险。
2.刑期上,有期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3.申请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院以上法院提建议书,法院合议庭审理,符合条件裁定假释。
4.累犯和因特定暴力犯罪判十年以上有期、无期的罪犯,不得假释

案情回顾:

小朱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5年后,执行机关认为小朱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便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但小胡认为小朱是暴力犯罪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应假释,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申请假释需满足实质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小朱符合这一实质条件。
2、刑期条件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小朱已服刑5年,满足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要求。不过,因抢劫罪属于特定暴力性犯罪且小朱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按规定不得假释,所以小胡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驳回执行机关的假释建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