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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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通常情况下会进行一至两次的传唤程序。在此过程中,具体的传唤次数并未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严格限制,因此,检察院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决定。对于无需采取逮捕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犯,检察院可依法传唤其前往所居住城市、县城的指定场所,亦或是在其居所所在地接受审讯。

取保候审时,检察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等的频率不固定。这个主要受到案件进程和需求的影响,会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情况、审查起诉的进度来确定传唤的时机和频次。一般来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传唤的次数会少一些;案件复杂、证据不足的,传唤的次数会多一些。但是检察院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频率并没有固定的规定,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案件进展顺利,可能会减少传唤次数;但如果案件复杂或需要核实疑点,传唤次数可能会增加。这样的调整旨在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现行法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通常需经1~3次传唤。涉及此类活动的银行卡办理者可能遭逮捕,已犯罪者将受限,如五年内无法在涉案银行办理业务。支付机构发现可疑交易应核实身份,定位活动,确认后按反洗钱法处理。无法核实则暂停服务,对涉案账户法人代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其他支付账户进行特别审查。

检察院传唤次数通常为几次 检察院在案件移交后,通常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传唤措施。对于不需逮捕或拘留的嫌疑人,可通过传唤至指定地点接受讯问。传唤次数视情况而定,需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确保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