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申请保全通常无需事先告知被告,
财产保全有诉前与
诉讼中保全两类。
2.诉前保全时,法院采取措施前不通知被告。
因情况紧急,
利害关系人可在诉讼或
仲裁前申请,法院48小时内裁定,裁定后立即执行,防止被告
转移财产。
3.诉讼中保全,法院一般也不提前通知。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审查裁定执行,保障效果避免被告逃避。
保全后,法院会通知被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发生
经济纠纷,小朱为防止小李转移财产,保障日后判决的执行,决定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小朱有两个选择,一是在提
起诉讼前申请诉前保全,二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诉讼中保全。小李认为法院在采取
保全措施前应通知自己,否则侵犯其知情权。而小朱则觉得按规定不应提前通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诉前保全中,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在提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前向法院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等情况,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前不会通知被告。
2、诉讼中保全,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并执行。同样为保障保全效果,避免被告提前得知而逃避执行,法院通常也不会在采取措施前通知被告,但在保全后,法院会将相关情况通知被告。所以小朱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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