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开设赌场罪中第三被告的
判刑,要结合实际
犯罪情节。
开设赌场一般判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还会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第三被告作用通常小于
主犯,但
量刑得看其参与度、作用和获利等情况。
参与浅、作用小,可能
从轻处罚,像偶尔协助望风且获利少,可能判拘役、短期
徒刑,还能
缓刑或单处罚金。
3.若第三被告积极参与组织运营、提供重要帮助,量刑也可能接近主犯。
案情回顾:小朱开设赌场,小李、小胡参与其中,小朱为主犯,小李为第二被告,小胡为第三被告。小胡虽非主犯,但在赌场运营中积极协助组织,为赌场提供了重要帮助。案件审理时,对于小胡作为第三被告该如何量刑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考虑其非主犯地位从轻处罚,也有人认为其积极参与应接近主犯量刑。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第三被告量刑需结合具体犯罪情节。
2、小胡虽为第三被告,但积极参与组织运营、提供重要帮助,在量刑时可能接近主犯。若其参与程度浅、作用小、获利少,才可能在
法定刑内从轻处罚,比如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单处罚金,但小胡的情况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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