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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钱不还开庭原告要准备什么材料

时间:2025.06.10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311人
律师解析:
(一)原告为自然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
(二)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准备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准备证明借款事实的书证,如借条借款合同
(四)保留转账记录,证实款项交付情况。
(五)若现金交付,提供收条或在场证人证言
(六)收集双方借款沟通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
(七)整理好上述材料,按法院要求份数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案情回顾:

小许借给小胡一笔钱,小胡到期未还。小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小胡起诉至法院。庭审前,小许作为原告面临准备材料的问题,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才能顺利主张自己的债权。小胡则认为小许证据不足,不一定能胜诉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小许作为自然人原告,需准备身份证作为主体资格材料。同时,为证明与小胡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准备借条、借款合同等书证以证明借款事实;转账记录来证实款项交付情况,若为现金交付则需提供收条或在场证人证言;双方就借款沟通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也可作为证据证明借款合意及催款情况。
2、小许将这些材料整理有序,按要求份数提交给法院,有助于在庭审中顺利主张自身权益,而小胡以证据不足抗辩,需看小许实际提交的材料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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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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