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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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会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享有基本的日常生活以及职业活动权能,其中也包含了前往外地工作的选择与机会。然而,他们却必须严格遵循公检法机构所设定的监管制度原则,例如计划离开居所在外时,务必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备申请。值得强调的是,尽管这种法律保障看似赋予了他们相当程度的行动自由,但实际上仍需在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讯的基础上才能进行。

在保释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通常可以在其居住地继续日常的生活与工作活动,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可擅自离境。若确有必要前往其他城市进行工作,则应提前向负责执行保释候审的司法机构进行报备并取得相应的许可。否则,这将构成对保释候审条件的违反,从而引发保释候审被取消或变更的后果。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有权选择前往外地。然而,若在此期间内需要前往异地处理重要事宜,必须事先征得批准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同意方可成行。换言之,除非公安机关给予明确批准,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擅自离境。在取保候审的整个期间,犯罪嫌疑人须尽一项义务即确保能够随时应司法机构召唤,即做到“随传随到”。

若要申请离开其执行地前往他处取保候审,则必须得到公安机关的严格审核并获批许可。通常情况下,在提交的申请书中需详实填写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同时须详细阐述请假的具体原因及请假期限。经过严密审批流程后,方可顺利离开公安机关所在地赴往异地。反之,若未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便擅自离境,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经执行机构的批准,确实是可以离开居住地的。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被取保候审者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当法院或检察院对某个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负责执行该命令的派出机关必须在批准被取保候审者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先征求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