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若原告
起诉后申请
撤诉且获法院准许,可等待法院裁定,之后会退还一半已缴纳的
诉讼费。
(二)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申请撤诉,且双方对诉讼费负担有约定,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
案件受理费。
案情回顾:小何
向法院起诉小李,要求小李偿还借款,并预缴了案件受理费。
诉讼过程中,小何考虑到与小李的情谊,决定申请撤诉。法院审查后,准许了小何的撤诉申请。但小何和小李就诉讼费负担产生争议,小何认为应按法律规定退还一半,小李则觉得双方应协商分担。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
民事诉讼需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小何起诉后又申请撤诉且经法院准许,正常情况下案件受理费应减半收取,法院会退还小何已缴纳的超出减半部分的费用。
2、若小何和小李对诉讼费负担另有约定,则应从其约定。双方需就诉讼费分担进一步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处理退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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