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小孩在幼儿园摔坏东西通常要
赔偿。
小孩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
财产损失,
监护人要担责。
2.若幼儿园管理有过错,如环境不安全、监管不合理等,也需担责。
3.实际中,需看具体情况定幼儿园过错程度。
因设施故障导致的,幼儿园责任大;
小孩故意损坏的,监护人担责比例高。
案情回顾:小何是幼儿园的学生,在幼儿园玩耍时摔坏了园内的一台教学设备。小何的家长认为幼儿园在管理上存在过错,没有对孩子进行合理监管,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而幼儿园则表示是小何调皮故意损坏,家长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小何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摔坏教学设备致使幼儿园财产受损,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2、若幼儿园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安全适宜的环境、未进行合理监管等,也需承担相应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幼儿园过错程度,如果是幼儿园设施故障等导致小何不小心摔坏东西,幼儿园责任比例可能较大;若是小何个人调皮故意损坏,监护人担责比例通常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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