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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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一般来说,他们是不能使用手机与家人联系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现行违法或有重大嫌疑者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为确保案件调查和防止串供,公安机关通常禁止嫌犯与家人直接电话交流。

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其手机通常不会立即交给亲属,因为这些手机可能被视为案件证据或包含重要信息。在调查阶段,这些手机会被机构依法扣留保管。只有在调查结束、证据固定,且手机与案件无关或不再作为证据时,才会考虑将其归还给当事人或其亲属。

刑事拘留者的手机一般不能直接交给家属查看,因为这些手机可能与案件有关,公安会依法暂扣进行调查。只有等到案件侦结,确认手机与案件无关后,才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时间,会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复杂性以及司法流程来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不能直接查看手机监控资料。这是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收集犯罪证据和深入调查案件。手机监控资料是可能的关键证据,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处理。如果家属想了解相关信息,应通过合法途径向办案机关申请或咨询律师,以确保程序正当和隐私保护。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拘留期间,被拘留者的手机作为生活必需品,将接受详细检查和登记后在拘留所内使用,非生活必需品则不被接纳,以保障基本需求和个人物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