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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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款,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居住地点、定期向负责执法的司法机构汇报个人活动情况、严禁对与案件有关的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若是有任何违规行为,那么其所享有的非拘禁状态将会被撤销,并且被强制重新羁押于监管场所之中。

网络诈骗主犯能否取保候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主犯犯罪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况,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但如果主犯诈骗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或者有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通常难以取保候审。

能否对网络诈骗罪犯实施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满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各项标准。具体而言,限于非暴力型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者;以及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手段后能够确保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情形等等。

网络诈骗案中的从犯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要全面考虑。如果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且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安全,就有可能被批准。反之,如果从犯在犯罪中起到关键作用,社会危害性大,就很难获得取保候审。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

涉及到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六条进行明确规定,裁决刑期通常会关联到被骗赃款的数额以及情节恶劣程度等多重因素。在此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程序,其本身并不会对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