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因征收而产生的土地补偿款项应归属何方关于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归属的规定如下:首先,此类款项将全部划给集体进行支配,但分配的对象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全体成员;其次,对于安置补助费用,其将全数交由土地承包方进行管理,而分配的范围就是那些在承包期限内失去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承包人;最后,至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它们将会直接支付给相关的承包种植者以及地面建筑物的产权所有人,这些人因为拥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益而有权获得这部分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款项的归属问题:集体所有抑或个人所有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及构成要素具体如下: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根据现行规定,此项费用将归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然而,这对村级团体提出了重整农田并向失地农户重新分配土地的需求,遗憾的是,绝大部分的村级团体现状无力达到这一标准。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中国领土权益主体为国家和集体组织。国家拥有陆地所有权,包括农民集体依据法规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主导权和自主权。乡村及城市近郊土地,除非明文规定为国有,否则默认为集体所有;农庄基地、自给田地和自留山丘也属集体所有。

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土地所有权人,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非农民个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所有者,即实际耕种的农民。安置补助费归享有安置权的村民,直接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