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务人将房子赠与亲戚有法律风险。
若该赠与影响
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
可撤销。
2.《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能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
3.若债务人明知有
债务未还,
赠与房产致责任财产减少,债权难实现,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
撤销赠与,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小李欠小朱一笔债务未还。小李在明知自己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赠与了亲戚小胡。小朱得知后认为,小李的赠与行为使他的债权难以实现,因为小李责任财产减少,自己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于是与小李产生争议,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在本案中,小李明知有债务未清偿却将房子赠与亲戚,此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影响了小朱债权的实现,所以小朱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小李的赠与行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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