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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经营的债务如何分配

时间:2025.06.0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70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一般算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存续期内,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债权人主张权利时通常按共同债务处理。
不过,若一方能证明债务为个人债务,或符合财产分别所有且债权人知情的情况则除外。
3.债务分配上,原则是共同承担。
离婚时先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或各自所有时,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院会综合考量债务用途和双方经济状况确定分担比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店铺。经营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店铺进货。后小朱和小丽感情破裂离婚,小胡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个人所借,自己不应承担。小胡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债务发生在小朱和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小丽能证明小胡与小朱明确约定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或能证明他们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小胡知道该约定,则小丽可不承担该债务。离婚时,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综合债务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分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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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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