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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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超了法定追诉时效,就不会再立案侦查或起诉了,但也有特殊情况。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原则上就不追究了。不过,如果案件已经立案侦查或受理了,犯罪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报案,而司法机关应该立案却没有立,那就不受时效限制了,还是可以立案侦查和起诉的。

一般而言,要是案件过了法定追诉期,就不能再立案侦查了。不过,要是在追诉期内犯罪嫌疑人又犯新罪,那追诉期限就要从新罪发生的那天重新开始算了。要是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追诉期限的限制就会解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超期的案件要不要立案,得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影响等因素。要是案件危害很大、影响很恶劣,就算过了追诉期,也可以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治安案件已过追诉时效,警察通常不会立案。因为追诉时效是法律定的,主要是为了保证法律制度稳定、公正。要是案子超过规定时效,很多证据可能都没法找或失效了,那案子就不好审了。所以警察评估案子时,会严格按追诉时效规定来,保证法律用得对、执行得公正。

不是。刑事立案侦查,不是判刑。立案侦查是对案件进行侦查,确定一个法律事实,是对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等进行确定的过程,还没到判刑程序。

在侦查工作中,如发现案件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应依法撤销。但针对二十年追诉时效,即使侦查部门认为需追责,也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获准后,方可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