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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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区分法律依据主要基于四点:犯罪意图的发起者、犯罪行为的主要实施者、犯罪因果关系的分析以及犯罪所得的分配。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主导共谋过程的人员视为主犯。

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区分法律依据主要基于四点:犯罪意图的发起者、犯罪行为的主要实施者、犯罪因果关系的分析以及犯罪所得的分配。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主导共谋过程的人员视为主犯。

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