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合同收回原因,若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新约定,按新约定执行。
2.若一方擅自收回,属违约。
查看合同
违约责任条款,按约定让违约方担责。
3.合同已备案,可向房管部门反映,同时收集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
证据。
4.协商不成可
诉讼,让法院判定
合同效力,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或
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之后小李将合同收回。小朱认为小李是擅自收回合同,属于
违约行为;而小李则称双方已协商一致达成新的合意才收回合同。小朱查看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发现约定了
违约金。小朱还了解到该合同已登记备案,双方协商无果,小朱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判断合同收回性质需明确原因,若如小李所说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合意收回,应按新约定处理;若像小朱认为的小李擅自收回,则小李构成违约。
2、因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若小李违约,小朱可依约主张小李承担
违约责任。
3、鉴于合同已登记备案,小朱可向房屋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协助处理。
4、小朱应收集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与预售合同相关的证据。
5、若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法院判定合同效力,责令小李继续
履行合同或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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