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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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第三次补充侦查是不合法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不管是第几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都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侦查工作。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补充侦查的时间只有两次,如果第2次补充侦查的证据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第2次退回补充侦查超过9个月的时间检察院还未决定是否起诉的行为理论上不合理。遇到极特殊情况的审查起诉的时间最长是8个月,其中补充侦查的时间只有一个月,如果案件没有移送管辖,审查起诉的时间也不可能就长达8个月。

案件第一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的时间必须要完成补充侦查,因为这种类型的案件它并不是完全的,没有进行一个调查,是有前期的基础存在的,所以在这个基础之上再次的进行一些补充就可以了,时间的话限制比较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