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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婚姻第三者有何民事责任

时间:2025.06.0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93人
律师解析:
1.民事层面,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同居,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这源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规定。
2.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赔偿涵盖调查配偶与第三者关系的合理费用;
精神赔偿数额要综合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因素确定。
3.单纯出轨无法要求第三者担责,需满足同居等特定情形。
且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单独起诉第三者担责,法律通常不支持。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后来小许发现小丽与小胡存在不正当关系,且小丽与小胡已同居数月。小许为调查此事花费了一定费用。小许认为小胡明知小丽有配偶仍与其同居,给自己造成了损害,要求小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小胡则认为单纯出轨不应承担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第三者小胡明知小丽有配偶仍与之同居,无过错方小许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小许因调查小丽与小胡关系产生的费用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范畴,小许可主张此部分赔偿。
2、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需综合小胡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多种因素确定数额。不过,若小许单独起诉小胡要求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通常难以支持,小许应在与小丽的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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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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