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缓刑考验期限计算时,判决前先行
羁押日期不能折抵。
2.先行羁押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判决确定有罪前,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的时间。
3.由于
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
判刑罚,和实际执行
刑罚性质不同,所以先行羁押时间不算在缓刑考验期内。
4.比如被判处
有期徒刑并缓刑,判决前羁押时间不会算入缓刑考验期,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案情回顾:小许因
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在判决前,小许已被先行羁押了6个月。小许认为这先行羁押的6个月应折抵缓刑考验期限,而
司法机关认定先行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先行羁押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之前,被依法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的期间。
2、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与实际执行刑罚的性质不同。所以,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小许的缓刑考验期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2年,其先行羁押的6个月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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