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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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嫌诈骗罪的嫌疑人,警方是否会通知其家属要求退赃对于涉及到诈骗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人通常都会寻求将违法所得归还。如果其家人自愿出面代表犯罪嫌疑人进行退款活动,则视为嫌疑人自己作出了退款决定。当事人积极退还款项时,法院会慎重考虑案件的犯罪性质、退款行为能否在多大程度上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以及实际退款金额和主动度等多个因素,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可减少的基准刑的最高比例限制,即最多可减少30%以下。

一般来讲,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家属通常不能直接探视。这里的拘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行政拘留,这是较轻的行政制裁;另一种是刑事拘留,涉嫌刑事犯罪,家属不能探视,以防串供或影响调查。不过,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依法会见嫌疑人。

治安拘留的当事人家属一般不能直接探望。因为这种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所以家属需要向公安部门申请并得到许可才可以。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家属更难探望,因为侦查阶段涉案人员大多被关押在看守所,为了防止干扰侦查,通常不允许家属探访。

当某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被派出所拘留超过24小时后,其家属依法享有探视权。在行政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探望,以保障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还体现了对被拘留者及其家属的人文关怀。

被拘留者的家属有权向当地派出所咨询被拘留者的个人状况和案件处理进展,这是很正常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虽然限制了被拘留者的自由,但也不能剥夺家属的知情权。家属了解被拘留者的情况,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关心和帮助被拘留者,也有助于维护法治和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