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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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批准逮捕,派出所依法予以释放的法律程序在检察机关做出不予逮捕决定之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对已被拘留的人员立即解除羁押。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可依法申请复议,但在此期间,依然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

如果查明案件事实还是会把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中国检察机关通常不批准对轻罪嫌疑、证据不足且不符逮捕条件的当事人实施逮捕,以防对个人造成严重影响和司法公正受损。此举旨在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被告权益。

中国检察机关通常不批准对轻罪嫌疑、证据不足且不符逮捕条件的当事人实施逮捕,以防对个人造成严重影响和司法公正受损。此举旨在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被告权益。

在刑事案件中,不批准逮捕往往意味着已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这与通常的“释放”不同。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若检察院审查诉讼环节发现证据不足以指控,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可免除刑罚,此时方可释放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