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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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在批准逮捕期间为嫌疑犯提供法律援助之际,会面费用的收缴方式将依照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之间的自主协定来确定,并不存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规范性准则。一般而言,律师的服务费用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工作时长或者会面次数来进行计算和收取。然而,如果涉及到经济上较为困难的当事人,他们可以依据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例》提出相关的申请,从而有机会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这也是我们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律法法规,犯罪嫌疑人均可在侦查阶段指定辩护律师进行会晤。然而,若辩护律师手中持有其执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在职证明以及委托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律援助机构签发的官方公函提出会面请求,看守所须及时予以安排,最迟不得超出48个小时。根据法律条款明示,担任辩护律师者有权与其在押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及书面沟通。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迅速法律咨询与援助。会面中,律师将深入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有力辩护,确保犯罪嫌疑人得到公正对待。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迅速法律咨询与援助。会面中,律师将深入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有力辩护,确保犯罪嫌疑人得到公正对待。

死刑复核阶段,律师会见费用不单独计次,而是纳入整体法律服务费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商定费用,可依据固定金额、小时费率或案件阶段定制。费用标准须遵循《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