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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200元以下咋处理

时间:2025.05.30 标签: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 阅读:1136人
律师解析:
1.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200元以下,属情节较轻违法,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情节轻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包括财物修复费等直接损失。
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基层调解组织调解。
3.若行为人拒赔,受损方可民事诉讼,但要收集照片、证人证言证据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因琐事发生口角,小何一气之下故意损坏了小李的一个茶杯,经鉴定茶杯价值180元。小李要求小何赔偿,小何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小李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小何故意损坏小李财物价值在200元以下,属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小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小李作为受损方,有权要求小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茶杯修复费用等直接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小李可申请基层调解组织介入调解。若小何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小李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需收集茶杯损坏前后照片、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财物损坏情况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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