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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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之后,依然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然而,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在经受了批准逮捕后,并不会受到解除限制自由的处理,因为这个过程中的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将会把这种权利交给公安机关去执行逮捕相关手续。若案件已经进入到逮捕阶段,也就预示着检察院已经对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初步认定,要想再次获得自由将是极其困难的。在此情形下,检察院必须进一步开展审查起诉工作,如果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决定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嫌疑人会面临法院的远古审判与严肃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决定逮捕前需要进行审查。对于复杂案件,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两个月。如果证据不足,案件可以上报上级检察院,申请额外一个月的调查期限,但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为两次。完成后,审查起诉期将重新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流程确保了公民的权利,维护了司法公正。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送来的批捕请求书之后,七天内必须给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检察院在审查的时候,会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等等。如果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能就不会批捕。七天是法定的审查期限,一般都会在这个期限内做出决定,但是对于一些特别复杂的案件,可以依法适当延长。

不批准逮捕后继续侦查及取保候审的起诉期限无统一规定。侦查机构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侦查,完成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天。如嫌疑人认罪且适用快速审判程序,检察院应在十日内决定。起诉期限受多种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