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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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孕妇涉嫌诈骗若证据确凿且满足判决条件,一般若犯罪情节不恶劣,可缓期执行。法院会宣告缓期考验,并禁止犯罪者在考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或接触特定人员,具体根据犯罪情况和社会危害性决定。

缓刑期间诈骗构成犯罪的,要撤销缓刑,两罪合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关于诈骗犯缓刑又诈骗怎样判可以参考如下相关内容。

触犯诈骗罪被判处缓刑的,一般不是重犯,因为只有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人才会被判处缓刑,如果是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就不能适用缓刑,因为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