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告需在答辩期结束前书面答辩,表明对原告诉求及相关事实理由的看法。
若开庭前不提交
证据,会有如下后果:
一是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法院可能觉得被告放弃证明自身主张,对其不利。
二是承担不利后果,无正当理由庭审突然提交证据,法院可能不采纳,未及时举证致事实不明,被告或面临不利裁判。
若有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可在法庭辩论结束前申请延期,获准许后能在规定时间提交。
案情回顾:小何
向法院起诉小胡,要求其偿还借款。小胡作为被告,在答辩期届满前未提出书面答辩,且在开庭前一直未提交证据。庭审中,小胡突然拿出一份证明已还款的证据。小何认为小胡未按时提交证据,不应被采纳。小胡则称自己有正当理由未能提前提交。
案情分析:1、依据《
民事诉讼法》,被告应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并阐明对原告
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理由的意见。小胡未在开庭前提交证据,法院有可能认为其放弃了举证权利,这对小胡不利。
2、若小胡没有正当理由突然在庭审中提交证据,法院可能不予采纳,因未及时举证导致案件事实不明等情况,小胡可能要承担不利的裁判结果。不过,若小胡能证明有正当理由,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后,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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