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出借银行卡用于洗钱是
违法的。
若明知是特定
犯罪所得及收益,为
掩饰隐瞒其来源性质而实施相关行为,会受
处罚。
2.这些行为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换、协助资金转移、协助资金汇往境外等。
3.处罚是没收犯罪所得及收益,情节一般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处
罚金或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量刑依案件情节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何在朋友小李的怂恿下,将自己的银行卡出
借给小李使用。小李利用这张银行卡为某洗钱团伙进行资金转移操作,小何一开始并不知情,但后来隐约察觉小李行为可疑,却未收回银行卡。警方侦破该洗钱案件后,小何因出借银行卡的行为被牵连。小何认为自己并非
主观故意参与洗钱,不应受到处罚。
案情分析:1、小何在察觉小李行为可疑后仍未收回银行卡,可认定其在一定程度上明知该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活动,其出借银行卡协助资金转移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情形。
2、具体对小何的量刑,会根据其参与程度、案件情节等综合判定。即便小何并非一开始就主观故意参与洗钱,但后期的不作为使其难辞其咎。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