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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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房产归一方所有,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抚养义务以及购房时的贡献等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涉有贷款的房产是否能够过户给夫妻中的一方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若房屋处于贷款或抵押状态,则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所有权变更行为。如果您希望对该房产进行过户操作,首先需要前往相关的银行机构,将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全部还清,并且办理相应的解押手续后,方可启动过户程序。因此,在贷款未结清之前,该处房产是无法转让给其妻子的。

夫妻离婚后如何解除房产贷款关系若离婚无法解除了共同贷款的义务,除非双方当事人对此有过明确的协议并约定由某一方全权承担所有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不论该债务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出,皆被视为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贷款还没结清,办理过户手续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都同意由一方获得房产,那么需要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或办理转按揭手续。银行同意后,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双方都没有能力承担贷款,可能需要通过出售房产来偿还贷款,然后对剩余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薪酬等收入,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钱购置的房产,通常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能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将某处房产单独划归一方所有,那就得按照协议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