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一般何时能告结在经历了大约五个月的时间跨度之后,检察院可能会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当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对相关案件进行审查逮捕时,检察院会严格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各项证据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若检察院判定现有证据尚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成立,亦或觉得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存在其他不应该被批捕的情况,那么检察院是有权力且完全有资格做出不予批捕的决策的。

对于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的案件,结案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情况。一般来说,简单的案件可能在数月内结案,而复杂的案件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司法机构会进行深入的调查和严格的审查。

在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会进入监督居住阶段。这个阶段的时间不是固定的,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情况的影响。监督居住的最长时间是六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司法机关会深入调查取证。如果证据足够,就会按照法律程序进入诉讼阶段;如果证明嫌疑人无罪,或者期限已满,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解除监视居住。

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若决定不予批捕,案件可结案。一般性情况结案时限为十个工作日,特定状况可适度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结案时间可延长至三十七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这一期限从取保候审决定日起算,但未规定逮捕至取保之间的时间。取保候审的决定受案件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等因素影响。